关于对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 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2024-11-08 15:38:50

中消协函〔2024〕29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和关于批准立项编制《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2部团体标准的通知》(中消协(2024)70号)的要求,现将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主编的团体标准《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组织专家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2024年1211日前反馈给该标准联系人。请主编单位逐一汇总反馈意见,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要求,逐一填写反馈意见单位(专家)、意见处理及主要理由依据等。

有参编意愿的单位,可与联系人沟通协商增加参编单位。

人:陈涛

联系电话:15922085319

电子邮箱:chentao@tfri.com.cn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附件
中消协函【2024】29号附件1《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中消协函【2024】29号附件2《超高层建筑压缩空气泡沫消火栓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表.docx


中国消防协会
2024-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