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体标准《消防用无人机机载探测设备》立项的公示

2023-06-07 14:10:30

中消协〔2023〕58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省级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规定,经专家审查,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消防用无人机机载探测设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具有标准编制管理能力、有参与团体标准编写意愿的各省级协会及其单位会员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作为参编单位加入编制组,共同参与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邮    编:100021

编制组联系人及电话:

钟琳 13651906135

附件:公示立项标准简介

 

附件
立项公示立项标准简介-消防用无人机机载探测设备.docx


中国消防协会
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