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体标准《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 及运营技术规程》(报批稿)的公示

2023-10-07 15:59:30

中消协〔2023〕103号

各分支机构,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依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团体标准《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1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87789259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报批稿)

附件
报批稿: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及运营技术规程(1).docx


中国消防协会
202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