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查,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无人机消防救援操控员》,该标准将与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联合发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科技服务部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邮 编:100021
附件:公示立项标准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