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报批稿)的公示

2021-05-25 14:53:38

中消协〔2021〕58号

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团体标准《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编制工作。按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8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87789197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报批稿

 

附件
共享电动自行车充电站消防安全规程报批稿.pdf


中国消防协会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