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团体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已完成报批稿编制工作。现依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8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联系电话:010-87789197
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报批稿
2021-09-24 16:18:59
中消协〔2021〕106号
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团体标准《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已完成报批稿编制工作。现依照《中国消防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试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8日。
联系单位:科技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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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tbz@cfpa.cn
附件:《压缩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报批稿
中国消防协会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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